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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是个思想活跃的年代,文学评论也变得多样化,人们也学会了不用带阶级色彩的眼镜来看东西。牧惠先生曾经在那时出了一系列对于古典名著进行另类解读的小册子,其实在现在看来,或许那样的评论已经屡见不鲜了。这套书包括《歪批水浒》、《金瓶插梅》等,我只在《随笔》杂志上看到过相关评介,当我想买这套书的时候,却始终无缘得见,只好作罢。


   
我爱读古典,是因为里面透出的那一丝丝书卷气,像山谷中的幽岚,因为它不属于我们的时代。很多想法是在反复的阅读中形成的,经典就存在于这种不厌烦的重读中,感受总会有,而且你会觉得它们越来越清晰,直到你想拍下它们。也许你们也有过这样的感受,只是没人愿意说出来,或者我错过了某些精彩妙论,所以下面的浅评鄙述,不论偏执与否,雷同也罢,权当一种调味吧,——古典带给我们的难道还少吗?


   
且不管牧惠先生在“歪批”《水浒》的时候说了些什么惊人之语,我想把我的理解写出来,可能只因为一两个方面的明显不同,我找到了对照阅读《水浒》和《三言二拍》的灵感,尽管总觉得将这两部书拿来比较是个很奇怪的做法。


   
众所周知,《水》是部英雄传奇,是由林冲、武松、李逵等诸位好汉的个人事迹连缀起来的“群英谱”。《水》的优点自不必说,毕竟在那时成功塑造出多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再加上生动的情节、惊心的打斗场景、侠气逼人的男子气概等,无愧于“经典”二字,以至于“武侠小说史”也要记上一笔。但也正是某些时代的烙印使得《水》的作者,在创作思想上犯了一些我看来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也不得不将它的“经典排名”的位置放在《红楼梦》、《三国》和《金瓶梅》之后。可因为历史原因产生的遗憾,怪得了谁呢?好在《三言二拍》弥补了个中不足,使我很喜欢里面的精彩篇什。


   
梁山好汉之间的薄云义气和锄奸扶弱的可歌善举,是被我们的老百姓交口称赞和津津乐道的,因为这是民间侠义精神和市民平等观念的反映。然而这种精神和观念,归根结底是不够成熟的。《水》中宣扬的侠义精神,离梁羽生、金庸、温瑞安等人勾画出的“为国为民”的“终极”侠义还相去甚远,仅仅停留在个体与个体之间,抑或“民间结社”性质的小团体之间的互助同仇的层面。我们说,处在封建时代的平民,其潜意识总会将义与忠模糊等同起来。虽然这种忠是建立在双方的“精神合同”中的无条件绝对信任这一条款的基础上的,还不完全是现在我们常说的“愚忠”。这里涉及到一个“精神合同”的提法,指的是那些因为精神的契合相投所达成的心理协议,“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之类的誓言,以及八拜之交、义结金兰都是“精神合同”的表现。再举个例子,“操刀鬼”曹正要杀个人,“矮脚虎”王英要强娶刘高的老婆,这时宋江自报名号,他们都罢手了,也就是承认了宋江的身份地位,于是“合同”缔结生效了。由信任产生的无限忠诚,我们姑且称之为“信忠”,虽非“愚忠”,但要发生这种质的转变,也不是件难事,只需要一定的条件“催化”一下即可。宋江确乎做了几件对得起兄弟的事,不少身陷囹圄的梁山好汉都是他“施以援手”而获救的,因此得了个“及时雨”的称号(类似于“北乔峰,南慕容”、“赛孟尝”……),可谓很讲义气;但这毕竟是小事,在面对某些大事,如是否接受招安,是否反叛朝廷的时候,他总是自己作考虑,听不得别的声音,将这种独断和刚愎发挥到很合适的程度(只要一点点“为我”足够了,就因为那份该死的“合同”),把个人利益的取得——受招安而能为君王效力可是以他为代表的少数人的理想哦——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最终利用了大家伙的“信忠”完成了个人对宋廷的“愚忠”。当然,他自己是把这种对朝廷的“愚忠”看成“信忠”的,毕竟“反社会不反朝廷,反朝廷不反皇帝”是他的心里话。一切都是借口,口口声声地呐喊“替天行道”,其实只有他自己才懂得“天”字的真正含义:帝就是天!宋江的非正规军,从激进的反叛者,摇身一变,成为受“浩荡皇恩”的政府编制,名头更大,无怪乎他要乐呵呵、屁颠屁颠地统帅“大军”南征北战呢。其实,最开心的还是朝廷了,能够给岌岌可危的皇位注入有赚无赔的“强心剂”,比孙策收了太史慈还高明,谁说不是乐事呢?梁山代表团成了宋廷一枚缓解内忧外患的重要棋子,孙悟空从大闹天宫到斩妖除魔保“苍蝇”西行这一过程中的身份、位置的转变,与之是全无二质的。


   
我们也不能因此说宋江很虚伪,他和慕容复很像,其理想和抱负其实是很容易被别人知道的。只是他们在某些方面太过分了,甚至搭上了兄弟的命!我们可以从出身来分析宋江这个很不掏我们喜欢的人。其实他本就不是个合适的反叛者,被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推为封建社会的推动者的“农民阶级”这一字眼,和宋公明是丝毫沾不上边的。宋氏是山东郓城的名门望族,他老爸在当地充当着朱熹式的角色,家里有地有money,既不是生活不能自理、享受政府照顾的“五保户”,也不是沿街乞讨靠打骂闯天下的丐帮弟子,用“开明地主”来概括其政治面貌是再好不过的了。小宋是个有产者,这在维多利亚时代也是吃得开的。之所以起义,除了一些偶然因素外,他主要是想利用这张牌,去争取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满足“学而优则仕”的文人理想。他比王伦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身上少了一些文人的小肚鸡肠和酸腐气,还有他一下子就能抓住别人软肋的洞察力,——他跟吴用学到了不少,逼朱仝上山的恶点子,由他想出来更合适,而“智多星”的主要精力也应该放在对外抗战上。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由小宋领导的起义军,其成分也自然纯粹不起来。仔细把全书翻看一下,要在梁山好汉里面找一个农民兄弟实在是困难:林冲本是八十万禁军教头,鲁智深、杨志、花荣等也都是有大有小的军官,政府军中的一员,本就是封建集团的人;卢俊义是当时的“首富”,大资产阶级的代表,只要不触犯他的利益,始终是封建上层的同盟和拥护者;柴进更是王室后裔;公孙胜是个法术高强的道士;吴用是教书的穷先生;还有打渔的“阮氏三雄”、打猎的“解氏兄弟”、跑腿的戴宗、卖艺的薛永、卖唱的乐和、裁缝侯健……至于开小吃店的就更多了——却独独少了最能反抗封建朝廷的农民,我思前想后,才找到一个农民英雄,他就是著名的“人肉包子”店老板娘“母夜叉”的丈夫张青。老张世代务农,种菜出了名,所以得了个“菜园子”的雅号。试问,这样的杂牌军组织的起义,居然还有不少人将其当作北宋农民起义的典型代表,奇怪得很哟!宋江起义的性质既然如此地复杂,甚至比巴西的种族还复杂,其起义的反封建程度不得不打个大大的问号!我想到这里,不禁越来越佩服金圣叹前辈,他“腰斩”《水浒》,只把故事留到了英雄排座次,减去了许多原著的毛病,真是高明啊。金老的眼光是何等地入木三分,我想说:“斩得好!”


    《三言二拍》作为明代中后期短篇小说的最高成就,在某些方面有着成书于元末明初的《水浒》无法比肩的优势。明代中后期,因为很多原因,那时的经济相当发达,思想也相当开放。这样背景影响下的文坛,一改明初的黑暗妖氛,出现了李贽这样的思想家(呵呵,他还是个女权主义者呢)和冯梦龙这样的文学家。冯老遴选出的宋元佳作,自己也加工、修改、撰写了一部分作品,产生了“三言”这样的名著。梢后的凌初得冯老衣钵,创作了“二拍”。我们在《三言二拍》中能找到很多以前的名小说中所没有的新东西,如对人物心理变化的细腻刻画、寓情于景等等。


   
《三言二拍》中的描写侠义英雄题材的篇什很少,我想聊聊的是下面这篇《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小说刻画了宋四公、赵正等几乎和《水浒》同一时代背景的黑道人物的“光辉”形象,他们如何惩治东京的权贵富商和欺压百姓的公差衙役的“光辉”事迹。他们的形象和行为,与当时的社会秩序无疑是抵触的,但与市井老百姓的距离却是相当近。由于窃取社会权力和财富的上层人物的行为更加为世人所不容,相比之下,“以暴制暴”、劫富济贫的举动反倒是看似可亲可赞的了。这些黑社会的人物作为正面歌颂的形象进入了小说的审美视野,应该算是文学史上较早的例子。另外,盗贼们神秘莫测的生活方式和超凡通天的本领,也是小说的一大看点,并逐渐成为此类小说的最大魅力。如此看来,它可能比《水浒》在武侠小说史上更有价值吧。这篇小说在人物塑造上继承了《水》的很多优点,同时也淡化了某些性格上的自相矛盾,例如宋四公愚弄吝啬的张员外,慷慨相助被欺负的乞丐,也时常作出视人命如草芥的滥杀行经,但小说着重刻画的是他的善举;赵正这个人物则很明显地突出了他机智幽默的地方,使得这个人物很有喜剧情调,比之《水浒》英雄的“单调少变”的高大形象要更写实得多。而《水浒》在渲染杀人的血腥场面的时候,却不时流露出某种欣赏的意味和轻视平民生命的随意冷漠的笔调,如孙二娘拿人肉做包子,武松杀尽张都监全家后还平静地在墙上题字,李逵为了劫法场救宋江、戴宗不管哪个是官兵哪个是百姓,将板斧一通疯狂乱劈,等等。我无法想象这样的行为,有什么侠义可言!至于要入伙等先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规矩,山上的首领可以动辄强抢民女为“压寨夫人”,就越发离老百姓远了。我一个同学是这样评价梁山好汉的:“一帮暴民兼愤青!”此话有一定道理吧。也许古代的小说,尤其是写英雄的小说,是需要这些炫耀血腥武力的场面衬托的。比起好杀的武松,可爱的赵正更亲和力吧。真正“侠”的成分大于“武”,充满平民意识的作品,是在《三言》出现的几百年之后了。


   
我们在肯定《水浒》满溢的英雄本色和男人气息的同时,可能会忽略其它的某些东西。俗话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任何事情都有利弊。《水浒》的作者如果活到现在的话,他将不得不面对一类人——女权主义者!因为作品的“大男子主义”创作倾向,我相信每个读者都会清清楚楚地察觉到,小说中所写到的女性,几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要么战死沙场,要么被当作“荡妇淫娃”而被梁山的“好汉”们私刑致死,最早的有阎惜姣(被宋江这个最没有男子气概的人误杀),最迟的有扈三娘(被方腊的手下,好象是个会法术的军师,骑马踏死),其他如潘金莲、潘巧云、白秀英、刘高的夫人、安道全的老婆等,无不死于非命。可能只有顾大嫂,作品没有交代她的后事,但这位大娘浑身横肉,性子粗野,动不动就拿菜刀砍人,怎么看怎么不像个女性啊!书中所刻画的女子无不是作为作者笔下的批判典型的,当然,我们得承认,像刘高的夫人这样恩将仇报的可耻行为,潘金莲为了爱情谋杀亲夫的狠毒做法,确实可气,但至少罪不致死吧。更何况某几个女性根本没犯什么大错误,举个例子:潘巧云和裴如海自小就青梅竹马的,长大后被父母包办婚姻嫁了给小官杨雄,她的表哥也不得已做了和尚伺机而动(这主意太俗套了),两人旧情难断,不得不瞒着杨雄做那当时的观念很不齿的所谓“苟且”之事。结果被“狡诈”的石秀看到了,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在他大哥杨雄那里献下毒计,杀了裴如海不说,还变态地在翠屏山上私刑剜死了他嫂子和更无辜的丫鬟迎儿(这名字也太常见了)。别人的家事也管得太多了吧。“新感觉派”代表作家施蛰存在小说《石秀》中,以“拼命三郎”的视角重述了这个“中国婚姻法典型案例”,把这个人物的心理刻画得入木三分,堪称经典。潘巧云这个值得同情的人物,被不公正、缺乏人性化的宋代(其实是明初)爱情观给断送了生命。同样令人感到无奈的还有阎惜姣,她长期被宋江冷落在家中,好容易有个“小白脸”喜欢上她,本想借张“王牌”和宋江断掉关系,却被宋江“白痴”地以为真要告密而误杀了。我想对宋江说,不喜欢对方,干脆住在单位里好了,——学学武松吧,这位仁兄就很细心,他杀人前都有严密的谋划的。我以上说的话,可能有点偏激,毕竟此须怪作者不得,当时正是父系氏族的男权思想在封建伦理观念的滋养下流弊最为严重、广泛和深入的时代,对不“从一而终”的妇女予以残酷惩罚,是被人们认为正确的一档事儿,我们没法要求作者做出超前的反应,他已经很好地歌颂了这些足以家喻户晓的英雄形象,谁能不来点笔误留给后世讨论呢?(懂点历史和政治的人,一定都看到过这么一句套话:“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性,……”马克思的语言真是经典,难以企及的高概括性!寥寥几字,就解决了问题。谁不想骗稿费,喜欢锤炼语言的话,多看看马老的著作吧!)


   
明朝中叶,商人阶层抬头,地位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步步而高,大有扶摇青云之势。经济格局的微妙变化,使得长期禁锢的思想逐渐解冻,出现了不少进步思想。李贽(当时的妇女运动领导人,出家后收了不少女弟子,信徒满天下)为首的有着超前意识的学者,提出了言“私”言“利”、“好货好色”的骇人主张。人们的观念也产生了与明初大相径庭的变化,对金钱和享乐有着强烈的兴趣,在看重物质利益的同时也追求精神上的愉悦,甚至有了近代平等观念和个性张扬意识的滥觞。这种思想反映在《三言二拍》中,遂出现了《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玉堂春落难逢夫》、《闹樊楼多情周胜仙》等崇尚自由、平等恋爱的爱情婚姻观的作品。而《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中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看你买的《三》是不是足本,只看这篇文章即可),《吴衙内邻舟赴约》中的偷窥情节……则应是反对理学“禁欲主义”伦理观的逆反释放的表现。为了和《水浒》中的众多可怜女性有个鲜明的对照,我只想重点说说《珠衫重会》这出戏。


   
《蒋兴哥重会珍珠衫》被冯老列为“三言”一百二十篇的诸篇之首,虽不能说遍选者有着很深远的用意,至少能说明一个问题:这是冯老最想向读者推荐的作品!小说也确实显示了与众不同的特殊性和独创性。书中的王三巧(兴哥的发妻)有着与潘巧云相似的爱情经历(更确切的说,是和潘金莲相似,因为杨雄的“绿帽子”自娶了巧云就有了,而不是如下文的这般):在兴哥去广州料理父亲的产业的时候,本想做个守本分的“妇道人家”,却由于内心的不甘寂寞,加上牙婆薛大妈做下的“好事”(哎,中国古代小说中马泊六也未免太多了吧),被“小白脸”陈商给诱骗到手,经过一番耳鬓厮磨,俨然新婚夫妇。(民国言情名家刘云若的经典长篇《红杏出墙记》,就仿效了这样的情节开头,可见《蒋》的影响、流播之远。)后来陈商回其家乡料理生意,巧儿以蒋家祖传至宝“珍珠衫”相赠,以慰其相思之苦。却不料陈商阴差阳错在途中结识了贩货回家的兴哥,被其见了衫子,并得知陈商与巧儿相好之事。兴哥忍痛休妻,巧儿又羞又恨,寻死不成,被父母嫁于知县吴杰为妻。后来兴哥因事偶然,被人诬陷告案到吴杰处,巧儿未忘旧情,从中替他开脱,被吴杰探出前情。知县宅心仁厚,将巧儿重与了兴哥,两人得以续写恩爱。《蒋》的内容其实不比《水浒》精彩,但更加写实,贴近平民生活,且更加富有人性化。其中人物心理的微妙变化,更是拿捏得十分到位。但我要说的不是这种细腻的写实创作,而是背后所表现出的看重人性,看重生命,看重自由爱情的权利的新思想。小说中的兴哥,没有像莽夫杨雄那样,剜三巧心窝子,而是尊重她的行为,没有追究前事,尽管他仍旧爱着对方。他这样做不是懦弱的表现,而是商人的注重实际的思想的反映,因为就算报复了他们,也挽回不了什么。当时人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中,充满了平等、开明这样的词汇,这无疑是作品带给我们的值得去讨论和深思的东西。我所讨厌的不是武松,也不是陈商,而是那些喜欢无事生非,给社会的稳定关系制造生存麻烦的“三姑六婆”们,没有她们小说中(也是现实中)的人物会少了很多不安,大家都会活得轻松,活得平凡,不是吗?


   
同一个朝代,竟产生如此异质的作品,其实并不新鲜。人类社会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快,甚至同一时间,产生这样的作品都不是什么难事了。这或许正是文学的魅力所在,但更像是我们喜欢自娱自乐的结果。我们善于解释一些自我认可的东西,同时却隐匿了更多曼妙的世界,——文学也是个万花筒,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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